港澳台事

关于选派学生2014年秋季赴台湾朝阳科技大学研修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4-03-20浏览次数:89

各有关学院: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与朝阳科技大学达成的学生交流协议,2014年秋季学期我校将继续选派5名交换本科生及若干名自费本科生赴台湾朝阳科技大学进行交流研修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朝阳科技大学:

台湾朝阳科技大学,是台湾地区第一所私立科技大学,于1994年开始招生。目前在读学生约17,000人,其中外国及境外学生约400人,主要来自马来西亚、越南、印度尼西亚、印度、大陆及港澳地区。该校设有管理、理工、设计、人文暨社会、信息等5个学院22个系与19个研究所硕士班和5个研究所博士班。由于办学绩效卓越,师资阵容及教学设施备受各界肯定,因此该校亦为台湾教育主管部门的“教学卓越计划”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连续7年获得补助,2012年获得公私立最高额补助款。

台湾朝阳科技大学网址:http://www.cyut.edu.tw

二、研修时间与期限:

研修时间: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

学习期限:1学期

三、接收院系及专业:

理工学院:营建工程系、工业工程与管理系、应用化学系—化学技术组、环境工程与管理系。

管理学院:财务金融学系、企业管理系、保险金融管理系、会计系、休闲事业管理系、行销与流通管理系、银发产业管理系。

设计学院:建筑系—建筑及都市设计硕士班、建筑系—建筑组、建筑系—室内设计系、工业设计系、视觉传达设计系、景观及都市设计系。

信息学院:资讯管理系、资讯工程系、信息与通讯系。

人文暨社会学院:传播艺术系、应用英语系。

详见附件1,第3页。

注:有关课程规划请见附件4(请看各专业每学年的“上学期”课程)

四、选派原则:

自愿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批,签约派出。

五、有关学院推荐研修名额:

免学费交换生名额:机电工程学院、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学院各1名。

自费研修生名额:(一)相关专业每专业可以选派学生不超过15名。

(二)若研修生人数超过10人,可另指派1名老师带队管理,由朝阳科技大学提供住宿。

六、选拔条件

免学费交换生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者优先。

3、所有课程均不得有不及格情况,且入学以来所有必修课的累计排名在本专业前25%。

自费研修生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二至四年级学生。

2、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者优先。

3、其它条件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校际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东发〔2012〕114号)(第二章第2条)。

七、学籍与成绩管理:

学籍与成绩管理办法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校际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东发〔2012〕114号)(第三章至第五章)。管理办法请查阅:     http://jwc.upc.edu.cn/s/19/t/19/a/7342/info.jspy

八、学习费用:

免学费交换生费用:免缴研修费及住宿费,其他费用自理。

自费研修生费用:各自缴纳本校学籍管理费每学期500元;对方学校费用全部自理(学生学费+住宿费:人民币合计10000元,其他费用详见附件1,第7页)。

九、申请人提交材料:

(一)申请材料:

  1.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赴港澳台地区交换研修生项目申请表》(附件2,一式2份)。
  2.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赴港澳台地区研修交流协议书》申请人及其家长亲笔签名(附件3,一式2份)。
  3. 《朝阳科技大学大陆地区短期研修生入学申请表》(附件1,第11页,一式2份)(须申请人亲笔签名)。
  4. 《大陆地区人民出入台湾地区申请书》(附件1,第12、13页,一式2份)请详填基本资料,并贴妥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2寸照片(照片规格见附件1,第9页)
  5. 《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相关活动团体名册》(附件1,第14页,请将电子版发送至wangling@upc.edu.cn
  6. 《朝阳科技大学专业课程预选单》(附件1,第15页,一式2份)。
  7. 学生证及身份证正反面(一式2份)。
  8. 选课计划以及学习计划(一式2份)。
  9. 《师长推荐信》(一式2份)(须推荐人亲笔签名)。
  10. 学生成绩单(一式2份)(须盖院系及教务处印章)。
  11. 三张大头照(背面请注明姓名,详见附件1,第9页)。

注:提交朝阳科技大学的资料时请尽量用繁体字。

十、推荐名单提交:

    请相关学院根据通知精神和项目要求认真选拔学生并组织学生填写相关附件表格和准备有关材料于2014年3月28日前报送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wangling@upc.edu.cn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教务处将对各学院推荐的名额进行审查,确定最终人选。

  • 联系人: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86981930)孙老师(86981558)

          教务处联系人:郑老师(86981303)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教务处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