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事

关于选派学生2014年秋季学期赴台湾中正大学研修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4-03-19浏览次数:64

各有关学院:

根据我校与台湾中正大学达成的学生交流协议,2014年秋季学期我校将选派多名自费本科生(研究生)赴台湾中正大学进行交流研修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正大学:

台湾中正大学,成立于1989年。由于创校经费充裕,校地广大,整体规划及各种软硬件设备齐全。目前设有文、理、社会科学、工、管理、法律及教育等学院及一通识中心。在2013年发布的中国·两岸四地大学排名中,位列两岸四地高校第45位,台湾地区高校第11位。

台湾中正大学网址:http://www.ccu.edu.tw/

二、研修时间与期限:

研修时间: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

学习期限:1学期

三、选派原则:

自愿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批,签约派出。

四、中正大学院系所/开课情况:请见附件5

五、选拔条件

自费研修生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2、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者优先。

3、其它条件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校际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东发〔2012〕114号)(第二章第2条)。

六、学籍与成绩管理:

学籍与成绩管理办法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校际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东发〔2012〕114号)(第三章至第五章)。管理办法请查阅:     http://jwc.upc.edu.cn/s/19/t/19/a/7342/info.jspy

七、学习费用:

自费研修生费用:各自缴纳本校学籍管理费每学期500元;对方学校费用全部自理(访问学生行政费+学杂费+住宿费:人民币合计约20000元,费用详见附件5)。

八、申请人提交材料:

(一)申请材料:

  1.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赴港澳台地区交换研修生项目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
  2.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赴港澳台地区研修交流协议书》申请人及其家长亲笔签名(附件2,一式2份)。
  3. 《中正大學交換&訪問計畫申請表》(附件3,一式2份)(须申请人亲笔签名)。
  4. 《大陆地区人民出入台湾地区申请书》(见附件4,一式2份)请详填基本资料,并贴妥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2寸照片,同时提交照片电子版(白色背景,最近2年内拍摄、脱帽、为戴有色眼镜、五官清晰、不遮盖、足资辨识人貌。相片规格不符,将被台湾移民署退件)。
  5. 在学证明正本(教务处开具)
  6. 截至目前已修毕之全部成绩证明1份(须盖院系及教务处印章)。
  7. 《师长推荐信》(一式2份)(须推荐人亲笔签名)。
  8. 学习计划1份
  9. 身份证扫描件

注:提交中正大学的资料时请尽量用繁体字。

九、推荐名单提交:

    请相关学院根据通知精神和项目要求认真选拔学生并组织学生填写相关附件表格和准备有关材料于2014年3月28日前报送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wangling@upc.edu.cn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教务处将对各学院推荐的名额进行审查,确定最终人选。

  • 联系人: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86981930)孙老师(86981558)

          教务处联系人:郑老师(86981303)

          研究生院联系人:俞继仙(86983117)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教务处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