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2018年国际民航组织实习人员遴选通知

发布者:杨一帆发布时间:2018-06-28浏览次数:225

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拔优秀人员赴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以下简称国际民航组织)实习,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国际民航组织实习人员遴选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18年国际民航组织面向全球招录27个实习生,实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地点包括国际民航组织总部(加拿大蒙特利尔)及地区办事处。选派办法和实习岗位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网“2018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专栏”查阅:http://www.csc.edu.cn/chuguo/s/1118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19851月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6.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7.精通英语,具备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同时掌握其他联合国官方语言者优先。

8.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如计算机水平、专业背景等,详见岗位需求。

  

三、选拔范围

1.国内普通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学生,或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毕业离校人员。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在职人员,申请时已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

3.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在国外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毕业离校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

  

四、选拔推荐及录取

1.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711-31日,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2.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组织前期评审,确定候选人推荐资格,并向国际民航组织推荐。获得推荐资格的候选人参加国际民航组织在全球范围内考核和选拔,最终录取结果由国际民航组织确定。

3.推选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请各学院根据文件相关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及人选推荐工作,申请人需于79日前(含9日)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及申请人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递交至就业指导中心115房间王晓琼处。同时将学院推荐意见表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wangxq@upc.edu.cn

  

五、咨询联系人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王晓琼  8698307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杨一帆  86981982

  

单位推荐意见表.docx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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