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2019年度国际合作交流基金项目总结和2020年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王凌发布时间:2019-12-12浏览次数:117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国际化办学进程,培育高水平的国际合作交流项目,2020年学校将继续实施国际合作交流基金项目,现就2019年项目总结和2020年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国际交流基金总结工作

2019年各获批项目负责人应对照项目计划任务书填写《2019年国际交流基金项目总结》(附件2),认真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总结(文字材料不少于3000字,并附上3-5张清晰照片),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于1225日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一份)。同时word电子版(请重命名文件名为:项目编号+总结+项目负责人)请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wangling@upc.edu.cn

对未执行、或部分执行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总结中深入分析原因,否则不予申报新项目。

  二、2020年国际交流基金申报工作

1、资助计划

1)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培育项目

该项目主要针对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培育予以立项资助。立足优势学科,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重点支持引进国外一流高校一流学科高层次外国专家团队,提升学校国际科技合作的核心竞争力。2020年计划立项1-2项,每个项目资助20万元。

2)合作交流平台支持计划

学习借鉴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鼓励邀请高层次专家,特别是青年外国专家来校参与合作平台建设。培育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培养项目。支持赴国外开展合作与交流(不支持以完成个人科研项目为目的的出访计划),出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天。

3)“小型国际研讨会”项目

要求参会外国专家3人或3人以上,在国外著名高校或科研院所担任相当副教授或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4)“一带一路”项目

该项目重点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校及科研机构开展科研合作、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区域与国别政策研究等。

2、国际交流基金的经费使用范围

1)境外专家学者来校工作的国际旅费(经济舱)、国内食宿、交通、境外专家薪酬等聘请境外专家相关费用,以上经费支出不得超出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上限;

2)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培育项目、合作交流平台支持计划、 “一带一路”项目学术骨干及团队人员赴国外交流研讨、洽谈项目等涉及的国际旅费、食宿交通补助费等,用于出国的经费额度不得超过项目获资助总额的50%

3)如项目当年未能执行,其资助计划将自动取消,不得转入次年执行。

3、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已与国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等进行过洽谈交流合作,并已针对实施计划达成合作意向;

2)申报的项目已与国外合作方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并取得一定的合作成果;

3)已获上级部门资助的项目(相同或相近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已申报上级引智项目未获批立项的自动转为本年度基金项目并酌情予以经费支持。

4、资助范围

1)重点资助参与重大国际合作计划,能争取承担国家国际合作计划项目(由教育部、科技部、国家留学基金委等立项批准)以及与高水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国际企业等开展的合作项目;

2)重点资助对学生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创新能力、跨文化交流能力具有提升作用并产生较大影响的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3)优先资助45岁以下中青年骨干教师牵头的合作项目。

5、申请审批程序

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根据要求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年国际合作交流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经所在院(部)或二级单位推荐、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由院(部)单位于1231日中午12:00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一份),同时报送汇总表一份。申请书word电子版(请重命名文件名为:学院+申请人+项目类别+申报)与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可以添加行,请勿改动格式。请重命名文件名为:学院名称+申报汇总表)请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wangling@upc.edu.cn。不接收个人单独申请。

20201月初,组织答辩和评审。

20201月上旬,公布评审结果。



联系人:王凌(86981930

如遇疑问,请加入国际交流基金教师QQ群(207272186)咨询。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际合作交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2019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际交流基金项目总结报告.doc

附件3:2020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际合作交流基金申请书.doc

附件4:2020年国际合作与交流基金申报汇总表.xls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