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留学

语言生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者:伏健发布时间:2020-05-13浏览次数:62

为规范来华留学汉语生的管理,保障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报到与注册

新生须持《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外国留学生录取通知书》以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国际教育学院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于新生报到入学期间向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时应按照中国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到中国卫生检疫部门办理《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确认手续或者进行体检。经体检确认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的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在校生应在每学期(夏季小学期除外)开学后1周内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取得本学期的学习资格。未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的,须履行暂缓注册手续。逾期2周不办理注册手续者,按照退学处理。

二、学习及教学管理

1.汉语言生报到注册后,由国际教育学院统一安排汉语言能力测试,依据测试结果进行分层次教学。

2.开课第一周为试听期。学生在第一周内可以申请在不同层次班级间调班一次。申请调班需学生填写《汉语言生调班申请表》,经国际教育学院批准后方可进行班级调换。

3.学生结业时,如成绩合格,可领取结业证书。成绩不合格可申请领取学习证明。结业证书和学习证明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颁发。

三、学习纪律

1.来华留学汉语言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纪的学生,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际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学生必须按照教学培养计划的要求,认真参加各门课程的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环节以及其他各项教学环节。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按退学处理。

3.有关请假等事宜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四、附则

本暂行办法自2020年11月18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国际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