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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span style="color:#9e139e">关于选派学生赴法国高等科技学院研修实习通知</span></strong>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27浏览次数:13

 

各有关学院:
根据我校与法国国立海事工程学院(ENSTA)签署的合作协议,2013年我校将选派8名互勉学费交换本科生赴法国国立海事工程学院进行一学期的学习交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法国高等科技学院介绍:
法国高等科技学院网址:www.ensta-bretagne.fr
二、研修时间与期限:
研修时间:2013年5月至2014年11月 (根据学生学习计划和对方学校安排确定具体时间)
学习期限:2个月
三、有关学院推荐研修名额:
石油工程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3名、信控学院2名、计通学院2名、机电学院1名
四、选拔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三至四年级学生或在读研究生。
2)外国语能力(英语或交换国的语言)优良,并符合交换学校的成绩要求。
3)学业及思想品德优良,入学以来所有必修课的累计排名在本专业前25%。
4)符合国外合作协议学校规定的申请条件。
5)其它条件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校际交流管理办法(试行)》
(中石大东发〔2012〕114号)(第二章第2条)。
五、学习费用:
根据两校签订的备忘录,双方互免学费,学生食宿费用由接待方承担,派出学生的签证费、国际往返旅费及保险费由学生自理,学生食宿由接受学校根据实际统一安排。
六、申请者提交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赴国(境)外交换研修生项目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
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赴国(境)外研修交流协议书》(附件2,一式2份)(申请人及家长亲笔名)。
3) 学生证及身份证(一式2份)。
4) 出国选课计划以及学习研修计划书(一式2份)(A4纸,任意格式)。
5)中,英文成绩单及相关英语水平能力的证明(一式2份)(需盖院系及教务处印章)。
6)《教师推荐信》(一式2份)(须推荐人亲笔签名)。
7)参加校园及社会实践的证明及荣誉证书(校级及以上)(一式2份)。
七、选派原则:
自愿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批,签约派出。
八、学籍与成绩管理:
学籍与成绩管理办法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校际交流管理办法(试行)》
(中石大东发〔2012〕114号)(第三章至第五章)。管理办法请查阅
九、材料提交:
请相关学院根据通知精神和项目要求认真选拔学生并组织学生填写相关附件表格和准备有关材料于2013年4月15日前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服务中心,同时将。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教务处将对各学院推荐的名额进行审查,确定最终人选。电子版发送至hanwei@upc.edu.cn
十、联系人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韩老师(86981687)   吴老师(86981270)
                  教务处联系人:金老师(8698193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2013年3月27日
 
附件1:716378499.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