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span style="color:#f70303">关于筹备召开2015年学校国际化办学工作会议和评选先进的通知</span>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5-03-11浏览次数:14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国际化发展战略的贯彻落实,总结国际化办学工作的优秀成果,推动国际化工作的深化开展,实现国际化办学水平的较快提升,现开展2015年学校国际化办学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工作,并拟定于2015年5月中旬召开学校国际化办学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筹备召开2015年学校国际化办学工作会议的通知

(一)各教学院部结合“十二五”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本单位国际化办学特色性和突出性的工作进行凝练总结(3000字以内),同时填报国际化办学工作基本数据统计表(附件1)。

其他二级单位结合本部门与国际化办学相关的工作内容,报送国际化办学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

(二)各单位根据“关于评选学校国际化办学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的要求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上报有关材料。

(三)面向全校征集学校国际化办学相关论文,欢迎广大教职工为学校的国际化工作建言献策,字数2000-3000为宜。

(四)会议主要内容包括:1、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2、学校国际化办学工作现状分析、发展战略和未来对策研究;3、国际化办学工作的管理机制、激励措施和奖励制度的研讨;4、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经验交流。

(五)说明事项:本次大会暂不对港澳台事务方面的工作进行研讨,所有大会材料中请勿列入。

   

    请将以上有关文字材料和报表(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于2015年3月31日之前送达学校行政办公楼1209室,论文征集时间截至4月30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

 

二、关于评选学校国际化办学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一) 评选范围

1、国际化办学工作先进单位:各教学院部及其他二级单位皆可作为一个集体参加评选。

2、国际化办学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从事或参与学生教育国际化、科研合作国际化、师资队伍国际化、组织管理国际化等国际化办学相关工作的全体教职工。

(二) 评选条件

1、国际化办学工作先进单位:

(1)高度重视学校国际化办学工作,对本单位国际化工作有总体规划,能够充分调动全单位教职工和学生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意识地营造国际化氛围,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各方面全方位开展国际化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

(2)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国际化办学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健全完善本单位外事工作的相关制度,出色完成各项外事工作,积极推进单位国际化工作。

2、国际化办学工作先进个人:

(1)具有突出的国际化工作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积极参与学校国际化办学工作,在本单位国际化相关工作岗位上任劳任怨,尽职尽责,热情服务,有效推动本单位国际合作交流工作;

(2)认真执行学校下达的任务,有丰富的国际交流合作或国际教育管理经验,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3)工作中勇于创新,对学校国际化办学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3、国际化办学工作优秀教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密切关注国际教育发展或学科前沿动态,积极参与或组织国际讲学、学术会议、科研合作等国际交流,踊跃参加本学科领域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在国际上享有一定影响力;

(2)在国际学术刊物、重大国际会议担任重要职务,积极承办高水平大型国际会议,积极在国际刊物发表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对提高学校知名度做出重要贡献;

(3)长期担任留学生英文授课核心课程的授课任务,留学生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

(4)积极联系国外大学、科研院所为学校国际合作交流搭建平台,积极承担本单位与国外大学的联系沟通、学生国际培养、课程对接等工作,对单位国际化办学工作做出重要贡献。

(三) 推荐和评选办法

    1、各教学院部和其他二级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填写《国际化办学工作优秀教师申报表》(附件3)和《国际化办学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4),并附必要的事迹材料;可以自荐或推荐。

2、各教学院部推荐先进个人2~3人(包括优秀教师),其他二级单位推荐先进个人1人。

3、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将组织专家与相关部门人员,对评选推荐材料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将于2015年5月进行公示并通过“学校国际化办学工作会议”进行表彰。

(四) 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国际化办学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的评选推荐材料(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送达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1209室)。

 

联系人:刘召利  86981558     蒋大森  86981297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