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寒假期间出国(境)人员正常出访,2017年4月1日之前有出国计划的师生员工,请于2017年1月1日前通过国际(港澳台)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相关申报。寒假期间因联办程序原因暂停受理新的出国(境)任务申请。
特别提示:
1.根据上级部门的办理要求,持用因公护照出国手续至少在出访日期前提前40个工作日开始办理。
2.下学期的因公出访任务计划要充分考虑节假日等因素,尽早办理有关手续。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