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我校现行因公临时出国管理规定及工作安排,现将关于报送2017年度出国(境)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各单位应遵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制订2017年度出访计划。因公派出项目应有明确目的和实质性内容,境外邀请信息必须真实、可靠,避免参加一般性的考察、访问、培训和国际会议等。
2、因公派出团组应坚持规模小、人员少且精的原则,派出人员应专业对口、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外语能力。团组规模不得超过5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期出访;同一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教学科研人员执行重要国际学术交流任务,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计划。
3、因公派出团组的出访时间和路线应紧凑、合理,必须坚持“勤俭办外事”的原则,认真做好出访团组的经费预算,无预算和列支渠道的团组不予审批。
4、学科团队的因公出访计划由学科负责人或牵头人所在的二级单位负责申报,中青年教师应在学科出访人员中占有相应的比例。
5、各单位应对出国任务计划进行事前公示(要求在本单位网站),事前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6、对于未事先申报2017年度因公派出项目的出国(境)任务,学校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2016年11月30日前将出国(境)计划(附件1)、出国(境)任务计划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chuguo@upc.edu.cn。
三、计划审批
请各单位根据2017年实际出访需要,科学制定出访计划。学校将根据上级主管单位的通知及具体要求,结合2016年各单位实际出访团组的数量,对2017年全校行政出访团组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学术团组原则上全部保留。
四、联系咨询
联系人: 王 娟 赵春露
电 话:86981981 86981295
附件1: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任务计划表
附件2:2017年度出国(境)任务计划汇总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