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2016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项目总结和2017年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6-10-21浏览次数:4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本科生教育国际化进程,提高国际化人才培养水平,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交流基金管理办法(暂行)》(中石大东发【2015】66号,附件1),学校启动2017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交流基金”)申报工作。为做好2016年该项目总结和2017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项目总结工作
2016年各获批项目负责人应对照《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填写《2016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项目总结》(附件2),认真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总结,经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于11月20日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一份),同时发电子版至liuzhaoli@upc.edu.cn。
对未执行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分析未执行原因,明确提出是否需要调整计划及调整计划的理由,否则不允申报新项目。对获批2016年资助的项目,国际合作交流基金委员会将于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项目总结答辩会,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总结汇报工作。
 
二、2017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资助项目及经费计划
2017年“交流基金”拨款100万元,根据我校本科生国际交流实际,确定2017年支持项目范围如下:
1.联合培养项目(主要支持通过联合培养项目派出学生;为促进联合培养项目赴国外开展课程对接交流等)     
2.校际交换学生项目(主要支持相关学院接受国外学生通过校际学生交换项目来校进行学习交流)     
3.短期学习交流项目(主要支持我校本科生赴国外参加专业实习交流、科技文化交流、学术竞赛等活动)
4.暑期学校项目(主要支持我校本科生赴国外参加暑期学校/或由我校相关部门牵头邀请国外友好院校学生来我校参加的暑期学校项目)
(二)经费使用范围
1.基金资助主要用于资助本科生和1-2名带队老师或研究生。
2.本科生赴国外学习交流涉及的国际旅费、食宿、交通补助费用;
3.开展校际交换项目和短期交流项目涉及的国内接待、食宿、交通和相关活动费用等。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或个人对计划申报的项目已与国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进行过洽谈交流,并已针对计划实施的交流项目签署协议或达成合作意向;
2.申报单位或个人已与国外合作方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且取得一定的学术合作或其他交流成果。
(四)资助范围
1.基金原则上优先资助与学校签署中长期校际交流协议的项目;优先资助前往专业优势强的世界知名大学的交流项目。
2.基金将重点支持单位或个人与国外高水平院校或优势特色专业合作开发的以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为标志的优质项目。
3.重点资助对学生国际交流能力、创新能力、跨文化交流能力具有提升作用并产生较大影响的大学生国际交流项目;
(五)申请要求及程序
1.11月20日前,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根据要求筛选符合资助原则和资助范围的项目,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经所在院(部)或二级单位推荐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申请书电子版请发送至liuzhaoli@upc.edu.cn
2.《项目申请书》应按要求填写,特别注意应如实填写经测算的经费支出计划。
3.为满足项目管理需要,《项目申请书》应按项目分别填写。若单位申请多个项目,需进行排序推荐。
12月1日-10日,组织答辩和评审。
12月中旬,公布评审结果。
(六)项目实施及总结
1. 项目应按要求于2017年内组织实施;
2. 项目总结:实施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项目总结(包括文字不少于3000字、图表、照片或视频等),并组织参与学生在学校或学院进行项目总结汇报。
联系人:刘召利     联系方式:86981985
如遇疑问,请加入国际交流基金教师群(207272186)咨询。
 
 附件: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管理办法(暂行)》
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6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项目总结》
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7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项目申请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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