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我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需要,为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交换交流项目,推荐优秀学生到国际组织任职、实习,拓展大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国际文化理解力,增强创新创业意识,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交流基金管理办法(暂行)》(中石大东发【2015】66号,附件1),学校启动2020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交流基金”)申报工作。为做好2019年该项目总结和2020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项目总结工作
2019年各获批项目负责人应对照《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填写《2019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项目总结》(附件2),认真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总结,经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于12月31日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一份),同时发电子版至zhongyue@upc.edu.cn。
对未执行或执行不完全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提出是否需要调整计划及调整计划的理由,否则不允申报新项目。对获批2019年资助的项目,国际合作交流基金委员会将于2020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项目总结答辩会,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总结汇报工作。
二、2020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资助项目及经费计划
2020年“交流基金”拨款100万元,根据我校本科生国际交流实际,确定2020年支持项目范围如下:
1.校际交换学生支持计划:鼓励支持相关学院通过校际学生交换项目派出或接受学生开展交换学习交流活动。
2.国际组织实习支持计划:鼓励支持学生到国际组织进行短期实习交流。
3.中外人文交流支持计划:鼓励支持学生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文化和学术交流活动。
4.校际专业实习和暑期学校支持计划;鼓励支持学生参加合作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业实习、暑期学校等活动;
5.学生创新创业提升计划:主要支持我校本科生赴国外参加创新创业竞赛、科技文化交流、学术竞赛等活动等。
(二)经费使用范围
1.基金资助主要用于资助本科生和1名带队老师。
2.本科生赴国外学习交流涉及的部分国际旅费、住宿费、签证费等;
3.开展校际交换项目涉及的国内活动组织、接待、食宿、交通等费用。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或个人对计划申报的项目已与国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进行过洽谈交流,并已针对计划实施的交流项目签署协议或达成合作意向;
2.申报单位或个人已与国外合作方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且取得一定的学术合作或其他交流成果。
(四)资助范围
1.基金原则上优先资助与学校签署中长期校际交流协议的项目;优先资助前往专业优势强的世界知名大学的交流项目。
2.基金将重点支持单位或个人与国外高水平院校或优势特色专业合作开发的以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为标志的优质项目。
3.重点资助对学生国际交流能力、创新能力、国际理解能力具有提升作用并产生较大影响的大学生国际交流项目;
(五)申请要求及程序
1.12月31日前,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根据要求筛选符合资助原则和资助范围的项目,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经所在院(部)或二级单位推荐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申请书电子版请发送至 zhongyue@upc.edu.cn。
2.《项目申请书》应按要求填写,特别注意应如实填写经测算的经费支出计划。
3.为满足项目管理需要,《项目申请书》应按项目分别填写。若单位申请多个项目,需进行排序推荐。
1月上旬,组织答辩和评审。
1月中旬,公布评审结果。
(六)项目实施及总结
1. 项目应按要求于2020年内组织实施;
2. 项目总结:实施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项目总结(包括文字不少于2000字、图表、照片或视频等)(总结表格请见附件2)及学生个人总结(总结要求请见附件3),并组织参与学生在学校或学院进行项目总结汇报。
联系人:仲越 联系方式:86981558
如遇疑问,请加入国际交流基金教师群(207272186)咨询。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管理办法(暂行)》.pdf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9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项目总结报告》.doc
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