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际合作交流基金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5〕14号)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管理办法(暂行)》(中石大东发〔2015〕6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一流学科建设及“一带一路”工作要求,经学院推荐、项目负责人答辩、专家组评审,学校确定了2020年国际合作交流基金及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拟资助项目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公布之日始至2020年3月19日止。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手写签署真实姓名和所在单位(不得打印,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异议材料请送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附件1 2020年国际合作交流基金拟资助项目列表公示.xlsx
附件2 2020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拟资助项目公示.xlsx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际合作交流基金管理委员会
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