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章》(附件1)的相关要求,我校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项目(第二批)选派工作开始启动,有关通知要求如下:
一、获资助项目
往年获批,2021年继续资助项目2个(详见附件2)
1.中俄复杂储层油气智能探测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留学单位:俄罗斯喀山联邦大学、古勃金大学、彼尔姆国立大学、圣彼得堡矿业大学、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
留学身份:访问学者1人、联培博士2人(第一批已录取1人)、联培硕士10人、本科插班生12人
2.中俄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专业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石油工程学院):
留学单位:古勃金大学、彼尔姆国立科研理工大学、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
留学身份:访问学者3人、联培博士3人、联培硕士15人、本科插班生10人
2021年新获批项目2个(详见附件3)
1.中俄机械工程领域专业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机电工程学院):
留学单位:俄罗斯南乌拉尔国立大学
留学身份:访问学者3人、联培硕士15人、本科插班生15人
2.中俄油气储运工程领域专业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留学单位:俄罗斯古勃金大学、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
留学身份:本科插班生20人
二、选拔原则、条件和方式
1.各单位需依据“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获批项目及相关要求目标进行人员选拔,经校内评审公示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2.申请条件:
(1)访问学者:须为国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4)本科插班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计划内统招本科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申请时需已获得进入外方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邀请信。培养方案中需明确学生赴国外后无需语言预科学习,已有招生、培养记录,实际教学安排严格按照联合培养方案执行。
3.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对外联系,由学校、学院、导师或个人名义向外方教育/科研机构申请并获取外方正式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4.申请人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使用俄语作为工作语言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人,俄语未达标亦可提交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参加我委统一组织的俄语培训,培训合格方可派出。派出后可进行一年语言预科学习。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该项目亦可支持学生、学者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外方邀请信中须明确表述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申请时英语需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人员不支持赴国外进行语言预科学习。
5.申请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申请人须在获得校内遴选资格后,登录国家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相应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经同意后再正式提交。网上报名时间按相关项目要求执行。
三、校内选拔流程
1.7月下旬,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会同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下发选派通知,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学院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学校选派限额确定推荐人员名单。申请人需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本科生境外学术交流与研修申请表》(针对学生,附件4/附件5)或《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针对教师,附件6),于9月1日前提交至学院外事秘书处。
2.学院于9月1日前将《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推荐人员名单》(附件7)电子版发送至yangyifan@upc.edu.cn和liuxiaoyi@upc.edu.cn。
3.9月1日-5日,学校审核材料公示推选结果。
4.9月1日-10日,拟推选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申。
5.9月20日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准备学校请示公函并连同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6.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后,学校发放录取材料,并对派出人员进行行前培训。
7.派出人员办理相关校内和出境手续,陆续派出。
四、网申时间安排
1.本年度网上报名分为两批,第二批网申时间为:
9月1日—10日(录取结果于10月底公布)
2.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
3.被推荐人选需在网上填写、上传的材料,详见附件8《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五、联系方式
请申请人加入“2021UPC-CSC俄乌白项目学生交流群(897090260)”,其他事项将在群里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杨一帆 86981982
研究生院: 邓博文 86981633
教务处: 董增华 86981895
人事处: 刘晓怡 86983380
附件2 2020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获资助项目清单.pdf
附件3 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获资助项目清单.pdf
附件4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境外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5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境外学术交流与研修申请表.docx
附件6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doc
附件7 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推荐人员名单.xlsx
附件8 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rar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研究生院
教务处
人事处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