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附件2),我校2022年新项目申报工作和往年获批项目总结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2022年新项目申报
1.请各学院根据《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附件2),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进行项目申报。创新项目下设4个专项,我校可申报“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专项,具体如下:
面向入选“双一流”学科建设的95所高校,每所高校每年可新申报项目2项。
2.所申报项目应反映我校在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体现单位特色学科优势,代表单位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实力与水平,能够对国内相关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应体现服务行业、学校发展,围绕学科建设、培养模式创新;应具有创新的特点特征,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应聚焦相关专业人才领域,建立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或教授间个人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
3.请有意向申请的学院于2021年9月15日前,根据《申报材料及说明》(附件5)的要求,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3)、项目各方合作协议、项目学费明细(如需申请学费资助)、项目经费配套说明(如有配套经费支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yangyifan@upc.edu.cn)。学校评审后确定2022年拟推荐申报项目。
4.2021年10月1日至20日:学校评审后确定的2022年新项目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在线申报。
5.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于2022年1月底前公布获批项目。
6.注意事项
(1)如项目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2年3月1-10日(第一批)和2022年9月1-10日(第二批)组织申请人网申。请各学院据此做好人员选拔推荐和网申工作。
(2)其它有关事宜请参看“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50)。
二、往年获批项目总结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我校要对往年获批的创新项目进行总结。其中,对往年获批项目中执行未满三年的项目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做出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对执行满三年的项目逐一进行项目总结并提出下一期执行工作计划。
1.执行满三年的项目
根据《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新获批项目执行期暂定三年。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除按要求提交项目总结之外,还须在线提交项目继续执行申请(不占用当年可新申报项目名额),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对项目进行评估,确定可继续执行项目(执行期仍为三年)。未通过复核或未按时提交项目总结的项目不再执行。
项目总结应包括:人员选派情况(每年录取、派出、已回国人数)、回国人员信息及去向、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预期目标逐一比对)、初步留学效益及科研成果、国外合作方对项目的评价、下一期执行计划等。
我校涉及项目为:
(1)《能源与环境催化材料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化学工程学院阎子峰教授负责,2019年获批);
(2)《非常规与深层油气勘探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刘可禹教授负责,2019年获批);
(3)《化工安全与环保复合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化学工程学院赵东风教授负责,2019年获批);
请以上项目于2021年9月15日前,根据《申报材料及说明》(附件5)的要求,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项目总结及下一期执行工作计划、《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3)、项目各方合作协议、项目学费明细(如需申请学费资助)、项目经费配套说明(如有配套经费支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yangyifan@upc.edu.cn),并于2021年10月1-20日项目申报时,通过信息平台在线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2.执行未满三年的项目
对执行未满三年的项目,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如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将终止项目执行。
年度总结应包括:人员录取后派出情况(如未执行或执行中遇到较大问题,需说明主要情况及原因)、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执行计划等。
我校涉及项目为:
(1)《海洋油气工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石油工程学院孙宝江教授负责,2020年获批);
(2)《油气储运工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刘刚教授负责,2020年获批);
(3)《深层-超深层油气探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韩同城教授负责,2020年获批)。
(4)《非常规油气开发创新型人才国际培养项目》(石油工程学院姚军教授负责,2021年获批);
(5)《生物能源与材料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化学工程学院黄方教授负责,2021年获批)。
(6)《非常规油气钻采化学与智能开发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石油工程学院戴彩丽教授负责,2021年获批)
(7)《超快激光精密工程及微流控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于连栋教授负责,2021年获批)
请以上项目于2021年9月15日前,根据要求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项目执行年度总结及下一年执行工作计划》的电子版(发送至:yangyifan@upc.edu.cn),并于2021年10月1-20日项目申报时,通过信息平台在线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杨一帆 联系电话:86981982
附件1 关于做好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docx
附件3 创新项目申请书模板(供单位内部项目选拔和申报准备使用).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