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等相关要求,我校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选派工作开始启动,有关通知要求如下:
一、 获资助项目(共12项)
1.化工安全与环保复合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化学工程学院 刘义教授负责)
2.能源与环境催化材料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化学工程学院 刘欣梅教授负责)
3.非常规与深层油气勘探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刘可禹教授负责)
4.油气储运工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刘刚教授负责)
5.海洋油气工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石油工程学院孙宝江教授负责)
6.深层-超深层油气探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韩同城教授负责)
7.非常规油气开发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石油工程学院 姚军教授负责)
8.生物能源与材料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化学工程学院 黄方教授负责)
9.非常规油气钻采化学与智能开发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石油工程学院 戴彩丽教授负责)
10.超快激光精密工程及微流控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于连栋教授负责)
11.深地钻采工程与智能控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石油工程学院 廖华林教授负责)
12.海洋油气装备技术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机电工程学院 蔡宝平教授负责)
二、 选拔原则、条件和方式
1. 各单位需依据“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获批项目及相关要求目标进行人员选拔,经校内评审公示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2. 申请条件:博士、联培博士、联培硕士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博士后须为我校在编教师(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后备师资);访问学者应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科研工作者。其他条件要求参见《实施办法》。
3. 项目获批后,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对外联系,由学校、学院、导师或个人名义向外方教育/科研机构申请并获取外方正式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按照创新项目申报材料要求(附件6/7) 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4. 各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855)。
5. 申请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申请人须在获得校内遴选资格后,登录国家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相应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经同意后再正式提交。网上报名时间按相关项目要求执行。
6. 根据《实施办法》,所有被推荐人员的确定须通过中外合作双方专家评审。
三、 校内选拔流程
1. 9月1日前,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境外学术交流与研修申请表》(针对学生)(附件3)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针对教师)(附件4),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请导师和主管院长签字盖章,申请表纸质版暂时不交。学院组织3名及以上专家成立创新项目评审专家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学院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学校选派限额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2. 学院于9月1日前将《2022年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推荐人员名单》(附件5)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和人事处(教师),电子版发送至liulina@upc.edu.cn和liuxiaoyi@upc.edu.cn。
3. 9月1日~5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材料公示推选结果。
4. 9月1日~10日,拟推选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申。
5. 9月11日,申请人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境外学术交流与研修申请表》(针对学生)(附件3)(研究生院签字盖章)后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或《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针对教师)(附件4)交至人事处,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申系统上的表格和附件材料做成一个pdf,按姓名命名发送至liulina@upc.edu.cn,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1210(学生)和人事处(教师)。
6. 9月20日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准备学校请示公函并连同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7.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不再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组织专家评审,仅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是否录取,录取结果将于2022年10月公布。
8. 派出人员办理相关校内和出境手续,陆续派出。
四、网申时间安排
1. 每年度人员选拔录取工作分两批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
第二批:9月1—10日(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派出)
2.被推荐人选需在网上填写、上传的材料,详见附件6《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访学、博后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和附件7《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研究生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博士、联培博士、硕士、联培硕士)》。
五、人员派出与管理
人员派出与管理请参照《实施办法》第七章和《暂行办法》第六章。
六、常见问题解答及注意事项
1.《2022年人员相关常见问题解答》请参看附件8。
2.自2021年起,对获批项目各类别选派规模实行3年总额控制,年度具体选派规模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当年人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3.不同选派类别之间(如博士和联培博士)不能共享名额。
七、联系方式
请申请人加入UPC创新项目QQ群(93537808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柳丽娜 86981982
研究生院: 邱钰文 86981633
人事处: 刘晓怡 86983380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研究生院
人事处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