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学习

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柳丽娜发布时间:2022-11-11浏览次数:220


各学院:

为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选派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出国留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启动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的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

1)申报方式

“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方式,申报主体为单位,由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

2)有关项目制选派模式的具体要求

各单位可结合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开展的人才培养合作渠道,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单位。

32023年通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计划选派200人,重点资助国别区域和研究各相关专业,既支持针对同一对象国或地区不同学科领域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也支持针对同一学科背景但在不同对象国或地区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三、选拔对象

1)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

2)按需选派有关高校和单位,特别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

3)根据实际需要支持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相关人员出国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

4)选派拟作为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四、资助办法 

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五、项目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202212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和本单位与国外院校签署的校际合作协议中/外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lina@upc.edu.cn。详细项目信息和相关要求请前往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查看: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01

六、其他说明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相关材料和学校公文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资助的项目及选派计划。项目获批前不涉及具体人员选拔。项目获批后,项目推荐人选及个人渠道申请人将于20233月开始报名。派出人员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要求,届时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详细要求。

  

联系人:柳老师

联系电话:86981982


附件1: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docx

附件2: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报项目列表.xls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