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国家公派】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2025年申报和2024年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柳丽娜发布时间:2024-10-16浏览次数:10

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2025年申报和2024年总结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2025年将继续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我校2025年新项目申报工作和往年获批项目总结工作通知如下:

  1. 申请方式


本项目采取“项目制”申报。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批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获批后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推荐人选并组织人员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推荐人选不再进行专家评审,仅做资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录取派出。

原则上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每个获批项目可连续资助3年。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关项目介绍见附件1

本“项目制”申报启用在线申报方式,即各单位通过线上平台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项目申报和总结提交网址链接见:https://sa.csc.edu.cn/project操作流程见附件2


  1. 申请时间与要求


1.申报新项目的单位

在线申报时间为20241110-25日。

2023年及之后获批且目前尚在执行期的项目,如希望有所调整,亦需按照新项目要求申报,并将此情况在公函中明确。新项目获批后,将立即终止执行中的老项目。


2. 项目执行期内的单位

项目执行期内的单位需每年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其中,2023年及以后获批的项目单位需提交年度总结;2022年获批的项目单位需提交3年完整实施情况总结。

请有关项目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梳理、总结工作。总结报告将提交至评审专家,作为项目是否可继续获得资助的重要参考。

请各单位通过线上平台提交总结,提交时间为20241110-25日。同时,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附件3《已获批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EXCEL版并于20241125日前发至liulina@upc.edu.cn


涉及项目名单如下:

  1. 《中俄复杂储层油气智能探测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邓少贵教授负责,执行期:2023-2025年);   

  2. 《中俄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专业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石油工程学院黄维安教授负责,执行期:2023-2025年);

3)《中俄能源政策与法律复合型法治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文法学院王学栋教授负责,执行期:2023-2025年)。


三、相关后续工作

项目获批结果将于20252月底前在信息平台公布。各单位届时可使用受理单位账号登录、查询。


结果公布后,请各项目获批单位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第一批申报时间为2025315-25日,第二批申报时间为91-10日。



四、其他

如有问题,请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联系人:柳老师

联系电话:86981982 


附件.zip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