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2027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2027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制”项目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26〕7号)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27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国别区域项目”)新项目申报及执行中项目2026年度总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国别区域项目采取“项目制”模式实施,由学院围绕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及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以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人才为目标,结合学校相关学科建设进行项目设计。重点支持研究“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支持针对同一对象国或地区不同学科领域之间、或同一学科背景在不同对象国或地区之间的协调合作研究。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在合作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一流院校或科研院所。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实质性合作协议(非框架协议),明确双方合作领域、选派留学身份、培养方案、双方权责及学位授予方式等具体内容。每个申报立项项目的外方合作单位至多不超过5个。
(二)申报要求。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新申报项目须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执行满三年项目或执行未满三年但获批名额已使用完的项目,如希继续执行,需作为新项目重新申报并参加专家评审。
(三)校内申报安排。 请各意向申报学院于2026年9月16日(周三)12: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ling@upc.edu.cn:
1. 《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学院签字盖章PDF扫描版);
2. 中外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件。
(四)评审与网上申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专家从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合作伙伴层次及合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推荐项目。经校内评审推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10月1日0时至10月14日14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project)完成网上填报,学校审核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推荐公函。立项结果预计于2026年12月底前公布,获批项目自2027年起执行,执行期3年,执行期内累计选派一般不超过20人。
处于执行期的国别区域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于2026年10月1日0时至10月14日14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在线提交《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年度总结报告应包括项目各身份类别年度申报、录取、派出情况(未派出者需说明原因)、主要成果、典型事例、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执行期满三年的项目,须同期提交《项目执行期总结报告》,对三年间人员选派、回国情况、项目目标完成度、留学效益及外方评价等进行全面梳理。
获批项目的选派规模、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须按照新项目的要求重新申报。此项目同样需参加专家评审,如新项目获批,原有项目将立即终止。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国别区域项目申报与总结工作,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制”项目管理办法》履行学院主体责任,认真组织项目设计、人员选拔推荐及总结材料填报。项目负责人对申报材料及总结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相关链接:
国家留学基金委2027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4236
2027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235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project(项目申报)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项目申报人员使用说明书:https://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260714/20260714153410_5283.pdf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制”项目管理办法:https://io.upc.edu.cn/2026/0430/c18655a489268/page.htm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6年度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列表:https://io.upc.edu.cn/2026/0113/c18655a482668/page.htm
联系人: 王凌86981982
附件: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