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际合作交流基金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5】14号)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管理办法(暂行)》(中石大东发【2015】66号)文件精神,经学院推荐、项目负责人答辩、专家组评审及拟资助项目公示,学校确定了2016年度国际合作交流基金专项第二批10个及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13个资助项目(附件1)。
根据相关规定,项目获批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6年国际合作交流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2)或《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6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3),经所在学院教授委员会或二级单位核定、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报国际合作交流基金管理委员会和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委员会审定。
请各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个人于3月20日前,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6国际交流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一式两份)或《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6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一式两份)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任务书电子版请发送至zhaochunlu@upc.edu.cn ; zhongyue@upc.edu.cn。
咨询QQ群:国际交流基金群(207272186)
联系人: 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 吴克华 (86981270)
仲越 (986981558)
国际合作交流基金 赵春露 (86981295)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6年国际合作交流基金第二批项目和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项目清单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6国际合作交流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6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国际合作交流基金管理委员会
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