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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是学校国际(港澳台)合作与交流工作、国际教育工作的归口职能部门,是执行国家外交政策和教育外事政策、落实与境外校际交往和学术交流、制定全校国际(港澳台)合作与交流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处理全校的国际(港澳台)合作与交流事务的职能部门。

其职能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及港澳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并执行学校国际化发展规划和方案;

二、协调全校外事活动,为院系的教学、科研和对外合作交流提供信息和联系服务;

三、负责校际交流计划的统筹管理,包括计划的制定、协议的拟订、交流项目的实施和运行情况的跟踪管理与服务;

四、负责学校高端引智项目的规划、组织申报、管理及服务;长、短期海外专家的聘请、管理及服务;

五、负责学校来华留学生的招生、管理工作以及来华留学非学历生的教学管理;

六、负责学校孔子学院发展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与服务工作;

七、国际/双边会议的审核、报批及日常管理;

八、教职工和全日制在校学生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管理及服务工作,副处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

九、大学生出国(境)留学平台搭建、指导与服务;

十、负责学校外国专家及留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十一、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