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管理办法(暂行)》(中石大东发〔2015〕66号)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验收评审及2017年项目申报工作已结束。经学院推荐、项目负责人答辩、专家组评审,确定了2016年评审结果及2017年拟资助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布之日始至2017年1月6日止。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手写签署真实姓名和所在单位(不得打印,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异议材料请送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受理电话:86981985
受理地点:行政楼1210
附件1:2016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评审结果
附件2:2017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拟资助项目清单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