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暂行管理办法》(附件2)(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留金美【2015】7642号《关于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2016年获资助项目的函》(附件3)精神和通知要求,我校201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三批选派工作开始启动,有关通知要求如下:
一、获资助项目
2015年获资助项目2个(详情请查收附件4)
1. 非常规油气开发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名额1人(石油工程学院姚军教授负责,2016年已派出1人,)
2. 化工安全与环保复合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名额0人(化学工程学院赵东风教授负责,2016年已派出4人)
2016年获资助项目2个(详情请查收附件5)
1. 能源与环境催化材料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名额1人(化学工程学院阎子峰教授负责,2016年已派出3人)
2. 深层油气地质与勘探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名额4人(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操应长教授负责,2016年已派出1人)
二、选拔原则、条件和方式
1. 各单位需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获批项目(含往年获批及新批项目)及相关要求目标进行人员选拔,经校内评审公示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2. 申请条件: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访问学者须为我校在编教师,有博士学位。博士后为我校在编教师,有博士学位,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其他条件要求参见《实施办法》
3. 项目获批后,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对外联系,由学校、学院、导师或个人名义向外方教育/科研机构申请并获取外方正式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4. 申请人的外语水平须符合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的相关规定。
(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详见网址内容:http://www.csc.edu.cn/article/250)
5. 申请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申请人须在获得校内遴选资格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按照相应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经同意后再正式提交。网上报名时间按相关项目要求执行。
6. 根据《实施办法》,所有被推荐人员的确定须通过中外合作双方专家评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须对其进行专家组面试。
三、校内选拔流程
1. 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海外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针对学生)(附件6)(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针对教师)(附件7),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组织3名及以上专家成立创新项目评审专家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学院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学校选派限额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2. 学院于10月31号前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6年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推荐人员名单》(附件8)和《申请表》(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分别报研究生院(学生类)和人事处(教师类)。研究生院和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推荐人员名单》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 11月网申前,申请人联系落实国外大学邀请函(offer)。
4. 网申开始1周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材料公示推选结果。
5. 公示结束,选派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系统进行网申。
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准备学校请示公函并连同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7. 国家留学基金委于网申1个月后公布录取结果。
8. 学校发放录取材料,并组织派出人员参加行前培训。
9. 派出人员办理相关校内和出境手续,陆续派出。
四、网申时间安排
1. 第三批:11月15-20日,主要针对2017年3月底前派出人员
2 被推荐人选需在网上填写、上传的材料(详见附件3第二部分第3条)
五、人员派出与管理
人员派出与管理请参照《实施办法》第六章和《暂行办法》第六章。
六、其它及联系方式
请申请人加入中石大CSC创新项目QQ群(467734828)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刘召利 86981985
研究生院: 王学彩 86983476
人事处: 许荣霞 8698180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研究生院 人事处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