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CSC)”)“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有关精神和要求,学校组织有关学院根据以下要求做好我校2018年获批资助项目优秀本科生的选派及外语口语补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的通知
(一)选派计划:
选派规模、选派专业、留学单位、留学期限等请查阅《2018年获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专业及人数一览表》(附件1)。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选拔及录取:
1、选拔方式和流程
1)学校通过校园网、学校公派留学信息网(http://sap.io.upc.edu.cn/)等渠道发布选派通知;
2)学院按照留学基金委(CSC)《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单独组织面试进行推选,主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成绩、发展潜力、出国留学预期目标及计划、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情况、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进行考察;
注:2018年项目分为两批进行申请(项目分批情况请见附件1),第一批项目网申时间为
3)推选名单和申报材料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公示并经校领导签字后统一推荐至留学基金委(CSC);
4)留学基金委(CSC)将按照“个人申请、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和审核,最终公布录取名单。
2、校内申请受理时间
3月12日 -3月13日报名学生参加外语口语补测
3月14日-3月22日有关学院确定推选学生名单
3月22日-3月30日校内评审、公示
4月1日 -4月20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以下简称“国际处”)协助第一批项目学生联系国外大学邀请函
7月—9月国际处协助第二批项目学生联系国外大学邀请函
3、网申及上报时间
1)第一批网申
5月5日-5月12日:国际处将单位推荐公函(含校内选拔情况、公示结果及推荐情况)、《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第一批)》及校内公示文件一并提交至留学基金委。
2)第二批网申
9月20日-9月30日:另行通知
4、申请材料
提供的申请材料请参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c8bf6028c2b04d49922f7ec161579434.shtml
(网申前,国际处会组织申报材料准备说明会,请注意QQ群通知。)
5、评审及录取方法
留学基金委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录取结果第一批于2018年5月公布,第二批于2018年10月公布。
(四)派出与管理
1、2018年6月起,开始实施派出联系工作,第一批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12月31日,第二批保留至2019年6月30日。
2、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CSC)《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中提出的派出和管理要求实施派出和管理。
(五)学校内部项目管理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是国家推动国内高水平大学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合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我校向国际一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奋斗目标迈进的良好契机,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宣传和动员,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015年出台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附件3)中明确了教务处、国际处、相关学院等的有关职责与分工,请参照执行。
各相关学院须指定一名老师进行专门负责,组织学生面试选拔,合理规划并制定被推荐人选在外学习计划,避免与国外假期、国内考试等冲突,特别是应合理安排本科生大学四年级的交流计划,避免其因在外学习计划与毕业答辩时间冲突而导致提前回国等问题。
每年年底就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及时提交国际处、教务处,国际处汇总后报送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根据前一年执行情况评审确定是否继续资助。凡前一年未执行的项目,留学基金委将会不再考虑给予资助。
(六)校内推选学生名单提交
请相关学院根据通知精神和项目要求认真选拔学生并组织学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境外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4)一式 三份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推选学生汇总表》(附件5)于2018年3月22日前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将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zhongyue@upc.edu.cn。
(七)选拔及网申应注意的问题
1、严格按照项目规定的专业及规模进行推荐,如项目2018年无法执行,学校需以书面的形式报请留学基金委知情。
2、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交国外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和外语合格证明,邀请信应包含:候选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起止时间或注明具体留学期限。请根据外方学制及假期等,在学习安排上做好衔接,保证留学期限切实可行)、学习方式(如课程学习/实习/毕业设计等)、学费等相关费用信息(如收取学费应注明金额)。
3、对交流形式为课程学习的被推荐人选,应由学校教务部门/所在院系为其制定学习计划并盖章确认;对交流形式为实习或毕业设计的被推荐人选,应由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院部及外方共同制定学习计划,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八)关注网站信息与通知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s/357
我校公派出国留学信息网:http://sap.io.upc.edu.cn/
(九)选派工作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国际处及教务处联系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 仲越 86981558 杨一帆 86981558
教务处联系人: 郭嘉 86981303 苑燕燕 86981303
二、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预备生外语口语补测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CSC)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及项目具体情况,现将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预备生外语口语补测安排如下:
(一)英语口语补测时间: 3月12日下午、13日下午
英语口语补测地点: 办公楼918 、919
(具体时间及测试安排将在QQ群里通知)
(二)俄语测试时间及地点:请关注QQ群:2018CSC优本项目 (149201013)
(三)参加人员:计划参加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同学(包括英语项目:未通过第一次英语口语测试的同学,请通过链接https://www.wenjuan.in/s/7B7fie/在线报名;所有参加俄语项目的同学,俄语测试的相关信息在QQ群里通知)
(四)说明事项:
1、所有参加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英语项目)的同学必须参加外语口语测试,尤其是计划参加第一批项目的同学,否则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2、外语口语测试成绩将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并作为学院最终选拔推荐的必要依据;
3、请同学们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并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
4、补测学生可以在测试期限内,根据自身情况任选测试日期;
5、请加入2018CSC优秀本科生项目QQ群:149201013,后续安排将在群内及时公布。
(五)联系人:国际处:仲老师 86981558 高老师 86982881
附件1 2018年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专业及人数.xlsx
附件3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PDF
附件4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境外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5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留学基金委(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推选学生汇总表.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20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