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通知,我校已启动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的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硕士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资助内容、人选条件、选派渠道及申请受理办法、评审录取办法、派出及咨询方式等请参看《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通知》(详见附件1),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详见附件2)。
二、选拔方式及时间安排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时间安排和学校工作部署,我校选派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 10月15日前:校内评审。学生于10月15日前将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于10月15日前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境外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3)或者《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海外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4)以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人员名单》(附件5)纸质版报教务处(本科生)和研究生院(研究生),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人员名单》(附件5)交至国际处行政楼1210室,推荐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yangyifan@upc.edu.cn;guojia@upc.edu.cn; yujixian@upc.edu.cn。教师申请访问学者请联系人事处刘晓怡老师86983380。
2. 10月20日前:国际处审核推荐人员材料,并公示推荐人员名单。
3. 10月20日--10月31日:学校推荐人选在此期间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注册申请,按附件1遴选通知要求,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于10月31日前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1210室,逾期未能提交者,原则上将不再考虑审核及上报。
4. 国际处将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准备有关上报材料。
三、录取及派出
录取结果公布后,获资助人员须按学校要求办理相关校内手续,参加学校组织的行前培训;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办理出国手续,参加其要求的行前培训。
四、联系方式
请申请人加入石大CSC公派赴俄留学交流QQ群(317378971)。加入前请注明:姓名—专业—年级,并密切关注相关通知。
联系人: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杨一帆 86981558
教 务 处: 郭 嘉 86981303
研 究 生 院: 俞继仙 86983476
人 事 处: 刘晓怡 86983380
附件1 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通知.pdf
附件2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pdf
附件3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境外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4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境外学术交流与研修申请表.docx
附件5 2019年赴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人员名单(需排序).xls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人事处
2019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