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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来华留学生汉语课程免修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0-08-25浏览:219

 为做好汉语课程的免修管理工作,落实因材施教计划,充分发挥来华留学生学习的自主能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校的来华留学学历生(含本科、硕士及博士研究生)。

第二条 免修课程

本办法所涉及的免修课程包括,英语授课本科课程《初级汉语口语(2-1)》、《初级汉语口语(2-2)》、《初级汉语精读(2-1)》、《初级汉语精读(2-2)》、《中级汉语(2-1)》,《中级汉语(2-2)》、《高级汉语(2-1)》、《高级汉语(2-2)》,汉语授课本科课程《高级汉语》,以及研究生汉语课程《基础汉语》。

第三条 课程免修条件

1.英文授课本科生

1HSK三级180分及以上者,可以申请免修《初级汉语口语(2-1)》、《初级汉语口语(2-2)》、《初级汉语精读(2-1)》及《初级汉语精读(2-2)》。

2HSK三级240分及以上者,可以申请免修《中级汉语(2-1)》、《中级汉语(2-2)》。

3HSK四级210分及以上者,可以申请免修《高级汉语(2-1)》、《高级汉语(2-2)》。

4HSKK三级180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免修《初级汉语口语(2-1)》、《初级汉语口语(2-2)》。

2.中文授课本科生

HSK五级210分及以上者,可以申请免修《高级汉语》。

3.英文授课研究生

HSK三级240分及以上者,可以申请免修《基础汉语》。

4.中文授课研究生

HSK五级210分及以上者,可以申请免修《基础汉语》。

第四条 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申请。

2.申请流程

申请免修汉语课程的来华留学生需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来华留学生汉语课程免修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并提供HSKHSKK成绩报告单原件和复印件,经国际教育学院学院办公室签字同意后生效。

第五条 其它

入学前在任一考点取得的HSK成绩均被认可。入学后参加的HSK考试须为我校考点组织的考试。任一考点取得的HSKK成绩均被认可。

申请课程免修的学生必须与所在班级一起参加所申请课程的结业考试,任课教师将学生结业考试作为最终成绩提交并存档。

此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来华留学生汉语课程免修申请表

      

 

      

 

申请学期

 

授课语言

  英语     汉语

专业班级

 

免修课程

英文授课本科课程:

  《初级汉语口语(2-1)》

  《初级汉语口语(2-2)》

  《初级汉语精读(2-1)》

  《初级汉语精读(2-2)》

  《中级汉语(2-1)》

  《中级汉语(2-2)》

  《高级汉语(2-1)》

  《高级汉语(2-2)》

汉语授课本科课程:

  《高级汉语》

研究生汉语课程

  《基础汉语》

免修条件

HSK       级,分数为:          

HSKK         级,分数为: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                   

国际教育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注:需同时提交HSKHSKK成绩报告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