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校留学生培养质量,帮助来华留学生适应我校专业教育,依据教育部2009年3月制定的《教育部关于对中国政府奖学金本科来华留学生开展预科教育的通知》,结合目前我校留学生的基本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管理
国际教育学院负责有关预科教育的管理等具体事务,组织制定预科教育课程的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逐步建立考核学生学业成绩全过程的评定体系。
二、培养对象
国际教育学院对入学新生进行摸底考试,对于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均须接受预科教育。入学考试科目及通过标准见附件1.
三、培养目标
使学生在汉语言知识和能力、相关专业知识能力等方面达到进入我国高等学校专业阶段学习的基本标准。在完成预科教育之后,学生应具备如下知识和能力:
1.中文授课学生汉语达到HSK四级。能利用汉语进行流利的听、说、读、写。
2.英文授课学生能利用英语进行流利的听、说、读、写。
3.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理学、工学类预科学生应掌握专业学习所需的数学、物理、化学等知识;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应掌握专业学习所需的数学知识。
四、学习期限及课程设置和教学模式
1.学习期限
学习期限原则为一学期(半年)。对于预科结束后仍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要适当延长学习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2.课程设置和教学模式
采用强化教育方式,坚持语言教学与专业知识教学相结合的方式。
预科教育课程包括汉语言、基础课程以及英语。其中,汉语言类主要包括普通汉语和科技汉语两类;基础课程包括数学、化学、物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等课程。
预科教育一学期不少于300学时。各科目参考学时如下:
科目 | 参考学时 |
数学 | 64 |
物理 | 64 |
化学 | 48 |
汉语 | 96,其中基础汉语64,科技汉语32 |
英语 | 64 |
计算机基础 | 32 |
五、考核
预科教育阶段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学生方可转入本科学习阶段。如考试不合格,则需继续进行学习。如一年预科教育结束,经测试仍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考核科目及标准与入学考试相同。附件一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来华留学本科生入学考试科目及通过标准
入学考试科目
理工科入学考试科目包括: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英语授课专业)、汉语(汉语授课专业)。
经济学、管理学考试科目:数学、英语(英语授课专业)、汉语(汉语授课专业)。
文学、历史、哲学考试科目:英语(英语授课专业)、汉语(汉语授课专业)。
考核标准
理工科总成绩不低于280分,语言科目成绩不低于70,其它单科最低成绩不低于50。
经济学、管理学总成绩不低于150,语言科目成绩不低于70,单科成绩最低成绩不低于50。
文学、历史、哲学:语言成绩不低于85。
免试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试相关科目:
持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发放的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可以申请直接转入专业学习。
申请中文授课的,具有HSK四级及以上证书,可以申请免试汉语。申请英文授课的,托福网考成绩60分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5.0以上者可以申请免试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