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留学生管理,提升教学管理质量,推动留学生素养养成教育工作,强化课堂纪律,明确任课教师和兼职班主任管理职责,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1.本管理规范适用范围:全英文授课留学生班级
2.课堂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任课教师每学期开课时应明确有关考勤的基本要求,及考勤在学生课程考核中所占的比例(不低于10%)。
3.兼职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名单进行核对,对于有信息异常的及时向教务办公室进行反馈。教务办公室核实后修改学生名单并向教师提供准确的学生信息。
4.任课教师有整顿课堂纪律的责任,对迟到、早退、聊天、打瞌睡、玩手机等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进行必要的管理和批评教育。
5.兼职班主任每周负责与任课教师沟通学生的出勤及课堂纪律情况。
6.兼职班主任负责对违犯课堂纪律和旷课的留学生做好《个别留学生访谈记录》,报送学生事务办公室。学生事务办公室根据学生违纪情况按照《留学生违纪处分细则》做出相应处分决定。
7.按《学生手册》规定,缺勤超过1/3课时的学生不能参加期末考试,本课程按计0分处理。
8.任课教师根据班级情况进行考勤,每周至少考勤一次。考勤方式可灵活多样,如点名、随堂小测试等。
9.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上课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如果急诊可以补办请假条,但须持门诊证明。经国际教育学院及任课教师批准,方可请假。请假期满,应到国际教育学院办理销假手续。如请假期满仍不能回校学习,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续假手续并附有关证明,否则以旷课论处。
10.签证请假:由于办理签证居留许可原因请假,须取得签证办公室提供请假条方可请假。
11.课程或学期结束时,任课教师应及时将课堂考勤表送到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进行建档保存。
12.留学生考试由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共同负责监考,班主任为辅助监考。监考人员在考试前应向留学生强调考场纪律,并严格监考,对于违犯考场纪律的留学生,应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3.留学生第一次违犯考场纪律时,监考老师予以警告,并记下该生学号,在最终成绩中扣除一定分数;第二次违犯时,监考老师收走该生试卷,该生成绩记0分。同时,监考班主任将该留学生信息报送学生事务办公室,由学生事务办公室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外国留学生违纪处分细则》,给予该学生相应处分。
14.如在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认定为作弊行为,国际教育学院不再接受学生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