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通知要求,我校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本年度高水平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方式及时间安排
2022年高水平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的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0日-31日。详细要求可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12。
具体选派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4月30日前:校内评审。学生于4月25日前按《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评审材料清单》(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组织3名及以上专家成立高水平项目评审专家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2)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学院于4月30日前《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人员名单》(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qiuyuwen@upc.edu.cn、liulina@upc.edu.cn),并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境外学术交流与研修申请表》(附件4,一式三份)和《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人员名单》(附件3)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601-1房间),将《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2,一式一份,无需盖章)的纸质版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1210房间)。
2.5月3日-10日:研究生院审核推荐人员材料,并公示推荐人员名单。
3.5月10日-25日:学校确定的拟推荐人员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网上填写申请并提交材料,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申报材料及说明》(附件5)要求,将所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版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liulina@upc.edu.cn)。因涉及校内审核环节,请同学们于5月25日前提交网申材料。逾期未能提交者,原则上将不再考虑审核及上报。
4.5月25日-5月30日: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进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材料审核工作。材料审核通过的,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
5.6月12日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学校拟推荐人员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6.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于7月公布录取结果。录取结果公布后,学校召开行前培训会,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7.12月底之前:各学院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研究生院提交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情况总结,当年未派出的研究生应说明原因,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二、联系方式及其他事宜
1.请申请人加入“UPC2022公派研究生项目”QQ群,群号:273712594。加入后请注明:姓名—学院—本/硕/博年级,并密切关注相关通知。
2.联系电话: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柳丽娜 86981982
研究生院 邱钰文 86981395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