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加快中国特色能源领域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进程,加快落实学校新时代“人才强校”战略和国际化办学生态体系建设,提升教师及管理干部国际化水平和能力,学校决定实施教师及管理干部海外交流支持计划,选派教研和管理人员出访海外高校或科研院所开展合作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访任务
1.开展学术交流,巩固和发展学校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网络。
2.对接学科合作,探讨搭建科研合作平台、联合申请政府科研基金。
3.促进学生流动,推动双方学生交流互访,形成公派留学、校际联合培养项目、短期交流项目、来华留学相互补充的学生交流格局。
4.推动高端引智,宣讲学校引才政策,吸引更多海外高端专家来校长短期工作。
二、交流模式
召开小型专题学术研讨会、校际合作洽谈会、实验室参观、引才政策宣介会等。
三、出访时长
出访1国不超过5天(含离、抵我国国境当日,下同),出访2国不超过8天,出访3国不超过10天。对专程赴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的团组,如承担重要任务且确需访问多个城市,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1天。
四、选派名额
本计划拟支持40名左右教研和管理人员赴外交流。
五、组团要求
1.团组组长一般应由学术水平高、对外交流活跃度较高的教授担任。
2.每个团组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其中专职管理干部不超过1人,不包含专职管理干部的团组可放宽至6人。
3.同一院部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同团出访。
4.出访单位为学校战略合作伙伴(名单见附件)的团组优先。
5.申报时已获得外方邀请函的团组优先。
6.跨院部、院部同校机关联合组团等方式优先。
7.团组出访时间不得晚于10月31日。
六、人员选拔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三年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2.学校在职教师、管理干部。
3.具备一定的外语能力,能够使用外语开展交流。
4.担任现执行的国家公派出国项目、国家和山东省外专项目负责人或联络人者优先。
七、资助方案
1.平均资助强度为2.5万元/人,具体资助金额将依据出访国别行程确定,其中院部出访人员由派出院部承担所需费用的20%。
2.报销标准和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申请和审批程序
1.本计划由各院部根据出访任务牵头组团,地学院、石工学院、化工学院可排序申报2个团组,其他院部限申报一个团组。
申请单位于2024年4月29日前将《教师海外交流支持计划团组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1210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gaoqing@upc.edu.cn。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各院部申报情况开展资格审核,并依据出访任务的必要性、团组成员的合理性,出具选派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3.团组成员中专职管理干部名单由组织部审定。
未尽事宜请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联系人:李高青 俞继仙,办公室:行政楼1210房间,联系电话:86981270 86981985。
附件:1.国(境)外战略合作伙伴列表
2.2024年教师海外交流支持计划团组推荐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人事处、组织部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