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7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留金欧〔2026〕45号)、《2027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指南》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制"项目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26〕7号)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27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促俄项目")新项目申报及执行中项目2026年度总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7年新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促俄项目采取"项目制"模式实施,由学院围绕国家急需及各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设计并申报项目。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不支持语言类、艺术类专业。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一流院校或科研院所,且在合作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性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学位授予方式等具体内容。
(二)申报名额。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我校2027年最多可新申报促俄项目3项。执行期满三年申请继续执行的项目不占用新申报名额(我校本年度不涉及此类项目)。
(三)校内申报安排。 请各意向申报学院于2026年9月16日(周三)12: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angling@upc.edu.cn:
1. 《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word版);
2. 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学院签字盖章PDF扫描版)
3. 中外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件;
4. 项目学费明细(仅限申请学费资助项目,由留学单位出具)。
(四)校内评审与网上申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推荐项目。经校内评审推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10月1日0时至10月14日14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project)完成网上填报,学校审核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推荐公函。立项结果预计于2026年12月底前公布,获批项目自2027年起执行,执行期三年。
二、2026年度项目总结
处于执行期的促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于2026年10月1日0时至10月14日14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在线提交《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年度总结报告应包括项目各身份类别年度申报、录取、派出情况、主要成果、典型事例、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将终止项目执行(总结模板见附件4)。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促俄项目申报与总结工作,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制"项目管理办法》履行学院主体责任,认真组织项目设计、人员选拔推荐及总结材料填报。项目负责人对申报材料及总结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国家留学基金委2027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指南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4223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制”项目管理办法详见:https://io.upc.edu.cn/2026/0430/c18655a489268/page.htm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project(项目申报)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6年度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列表详见:https://io.upc.edu.cn/2026/0113/c18655a482664/page.htm
联系人: 王凌 86981982
附件:
附件1:2027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材料及说明.docx
附件4: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模板).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7月16日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