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留金美〔2026〕21号)、《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4248)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结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制"项目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26〕7号)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新项目申报及执行中项目2026年度总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7年新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创新项目采取"项目制"模式实施,由学院围绕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基础学科、新兴交叉学科进行项目设计,按照"精准聚焦、突出特色、交叉融合"原则,避免学科简单叠加。 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或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原则上一个项目下外方合作单位不得超过8家;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实质性合作协议(非框架协议),明确合作领域、选派类别、培养方案、双方权责及学位授予方式。重点支持"强校合作""强项合作",不支持选派类别仅含本科插班生的项目。
(二)申报名额。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我校2027年最多可新申报创新项目3项。执行期满三年(2024—2026周期)申请继续执行的项目不占用新申报名额,但须按新项目流程重新填报续期申请。
(三)校内申报安排。 请各意向申报学院于 2026年9月16日(周三)12: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wangling@upc.edu.cn,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国际合作与交流处XXX室:
《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Word版);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学院签字盖章PDF扫描版);
中外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件;
项目学费明细(仅限申请学费资助项目,由外方出具)
项目经费配套说明。
(四)校内评审与网上申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专家从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合作伙伴层次及合作基础等方面评审,择优确定推荐项目。经校内评审推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于 2026年10月1日0时至10月14日14时 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project)完成网上填报并上传材料,学校审核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推荐公函。立项结果预计于2026年12月底前公布,获批项目自2027年起执行,执行期三年。
二、2026年度项目总结及执行期总结
(一)执行中项目年度总结。 处于执行期的创新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于 2026年10月1日0时至10月14日14时 通过信息平台在线提交《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年度申报、录取、派出情况(未派出须说明原因)、主要成果、典型事例、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二)执行期满项目全面总结。 执行满三年(2024—2026周期)的创新项目,须同期提交《项目执行期总结报告》,对三年间人员选派、回国情况、项目目标完成度、留学效益及外方评价全面梳理;整体执行率低于50%的,到期不得申请继续执行。
(三)继续执行项目申请
执行期满三年且整体执行率≥50%的项目,可按新项目要求重新填报继续执行申请(不占当年3项新申报名额),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专家评审,评估结果与新项目一并公布。2026年9月批次以项目单位推荐上报人数计入整体执行率。
三、工作要求
各教学院(部)应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制"项目管理办法》履行学院主体责任,认真组织项目设计、人员选拔推荐及总结材料填报。项目负责人对申报材料及总结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相关链接
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4248
创新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260
申报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4249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制”项目管理办法:https://io.upc.edu.cn/2026/0430/c18655a489268/page.htm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project(项目申报)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6年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列表详见:https://io.upc.edu.cn/2026/0113/c18655a482663/page.htm
2027UPC创新项目工作QQ群:878352232
联系人: 王凌
电子邮箱:wangling@upc.edu.cn
附件: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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