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校留学生培养质量,帮助来华留学生适应我校专业教育,依据《教育部关于对中国政府奖学金本科来华留学生开展预科教育的通知》,以及《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结合目前我校留学生的基本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
国际教育学院负责有关预科教育的管理等具体事务,组织制定预科教育课程的教学大纲,组织遴选和编写预科教材和教学参考书,逐步建立考核学生学业成绩全过程的评定体系。
二、培养对象
国际教育学院组织对新生进行入学考试,对于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均须接受预科教育。入学考试科目及通过标准见附件1.
三、培养目标
使学生在语言知识和能力、相关专业知识能力等方面达到进入我校专业阶段学习的基本标准。在完成预科教育之后,学生应具备如下知识和能力:
1.中文授课学生汉语达到HSK四级。能利用汉语进行流利的听、说、读、写。
2.英文授课学生能利用英语进行流利的听、说、读、写。
3.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理学、工学类预科学生应掌握专业学习所需的数学、物理、化学等知识;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应掌握专业学习所需的数学知识。
四、学习期限及课程设置和教学模式
1.学习期限
学习期限原则为一学期(半年)。对于预科结束后仍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可以适当延长学习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2. 课程设置和教学模式
采用强化教育方式,坚持语言教学与专业知识教学相结合的方式。
预科教育课程包括语言及基础课程。其中,语言类课程分为汉语和英语,分别对应于中文授课学生及英文授课学生。基础课程包括数学、化学和物理课程。
预科教育一学期不少于240学时。各科目参考学时如下:
科目 | 参考学时 |
数学 | 64 |
物理 | 64 |
化学 | 48 |
汉语/英语 | 64 |
五、考核
预科教育阶段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学生方可转入本科学习阶段。如考试不合格,则需继续进行学习。如一年预科教育结束,经测试仍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考核科目及标准与入学考试相同。
附件一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来华留学本科生入学考试科目及通过标准
一、入学考试科目
理工科入学考试科目包括: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英语授课专业)、汉语(汉语授课专业)。
经济学、管理学考试科目:数学、英语(英语授课专业)、汉语(汉语授课专业)。
文学、历史、哲学考试科目:英语(英语授课专业)、汉语(汉语授课专业)。
二、考核标准
理工科总成绩不低于280分,语言科目成绩不低于70,其它单科最低成绩不低于50。
经济学、管理学总成绩不低于150,语言科目成绩不低于70,单科成绩最低成绩不低于50。
文学、历史、哲学:语言成绩不低于85。
三、免试条件
申请中文授课的,具有HSK四级及以上证书,可以申请免试汉语。申请英文授课的,托福网考成绩60分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5.0以上者可以申请免试英语。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版权所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 技术支持:9.3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