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因公临时出国管理规定及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4〕11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16〕28号)以及上级部门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要求,围绕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教育对外开放和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等重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制定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提交材料
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16日前,将公示后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任务计划汇总表》纸质版一份,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行政楼1209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huguo@upc.edu.cn。
三、计划审批
学校将根据团组的必要性对计划申报团组进行初审并备案。
四、联系咨询
因公出国: 侯 锐 86981981
因公赴港澳台:柳丽娜 86981952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任务计划汇总表.xls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