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孙路平发布时间:2023-02-20浏览次数:1793

各教学院部:

根据科技部国合司通知要求,现启动2023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日本与亚洲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樱花科技计划)由日本科技振兴机构全额资助,邀请亚洲各国及地区青少年短期访问日本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机构,并与日本青少年、科学家、研究人员等开展科技交流活动。作为日本樱花科技计划的主要内容之一,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面向中国大陆地区招募优秀高中生、大学生、青年科研人员等赴日交流,原则上要求首次赴日、年龄40周岁以下(领队可适当放宽)。

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共分三类:第一类为科学技术交流活动(A类),由日方接收单位安排中方人员赴日开展短期交流考察,在日行程原则为7天,最长可延至10天,日方合作单位为教育或科研实体(如学校、研究院所、企业等)的团组人数不超过10人(不含领队),日方合作单位为非教育或科研实体(如独立行政法人、地方公共团体、财团法人或社团法人等)的团组人数不超过15人(不含领队);第二类为共同研究活动(B类),由日方接收单位安排中方研究人员赴日开展短期共同研究,在日行程最长不超过3周,团组人数不超过10人(不含领队);第三类为科学技术研修活动(C类),由日方接收单位安排中方人员赴日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在日行程原则为7天,最长可延至10天,团组人数不超过15人(不含领队)。

申报单位种类包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在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科研院所、学校和企业等法人单位。

了解项目详情,务必认真阅读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http://www.sino-jp.com/news-14-486.html,及樱花科技项目网https://ssp.jst.go.jp/cn/outline/index.html的材料,尤其是申报指南、往年活动总结、接收单位等。日方接收单位需在我方提交申请后,再向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http://ssp.jst.go.jp/)提交项目申请。


二、校内申报时间

2023年度中方项目申报分为四批次,第一批次截止日期为22824点整,第二批次截止日期为52424点整。第三、四批次申报将于下半年发布通知,敬请关注。

 

三、校内申报流程

我校师生与日方单位就申报批次、项目内容、人数、时间等先行沟通,达成一致后,按要求填写附件中的项目申请表。在228日前(第一批)或524日前(第二批)上报我校国际处amy@upc.edu.cn。学校审核同意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

注意:

1.申请表第二页的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章及第三页项目组织(推荐)部门负责人签章,请不要填写。

2.我校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全年有效。如当批次未获立项,可与日方继续磋商本年度后续批次交流事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我校将在系统平台再次申报。

 

四、项目执行

申报项目经中国科技部与日本科技振兴机构共同审核后,由中日双方管理部门分别向双方申请单位通报各批次项目立项结果,中方申请者请关注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通知通告栏。项目立项后,请中方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出国手续,注意遵守国家外事纪律,项目执行完毕后及时将总结报告上传至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否则将被取消后续交流项目申请资格。

访日交流开始日(即项目执行)必须在各次申请截止日起至少2个半月之后,交流结束日最迟不晚于2024年3月15日。

附件:申请表.doc

     樱花科技项目(一般申报型)申报指南.pdf

未尽事宜,请致电我校国际处孙老师0532-86983652垂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