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事

关于选派学生2014年秋季学期赴台湾大叶大学研修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4-03-20浏览次数:95

各有关学院: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与大叶大学达成的学生交流协议,2014年我校将选派若干名自费研修生赴台湾大叶大学进行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叶大学:

台湾大叶大学位于台湾彰化县,创校于1990年3月,目前设有工学院、设计暨艺术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生物科技暨资源学院、观光餐旅学院六大学院,目前拥有在校学生近万人。近年来,学校在学术研究方面表现卓越。据台湾ESI论文统计,学校工程领域进入世界前1%(以论文被引用次数计算),机械学类、农学类、材料类、生物及免疫类等领域也拥有较高科研水平。学校学生表现优异,履获“德国红点设计”、“德国纽伦堡发明展”、“莫斯科俄罗斯阿基米德发明展”、“意大利发明展”等殊荣。

台湾大叶大学网址:http://www.dyu.edu.tw

二、研修时间与期限:

研修时间: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

免学费交换学生学习期限:1学期

三、接收院系及专业:

外语学院、生物科技暨资源学院、设计暨艺术学院、管理学院、观光餐旅学院、工学院等。

注:相关专业目录文件过大,无法上传。请加QQ群号:306853172,下载群共享文件《大叶大学各专业详情》

四、选派原则:自愿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批,签约派出。

五、名额分配:

自费研修生不限名额。

六、选拔条件

自费研修生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者优先。

3、其它条件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校际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东发〔2012〕114号)(第二章第2条)。

七、学籍与成绩管理:

学籍与成绩管理办法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校际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东发〔2012〕114号)(第三章至第五章)及《关于本科生校际交流管理办法的补充说明》(见附件)。管理办法请查阅:                                                http://jwc.upc.edu.cn/s/19/t/19/a/7342/info.jspy

八、学习费用:

自费研修生费用:需缴纳大叶大学学杂费7500元。生活费用自理。

九、申请人提交材料:

(一)申请材料:

  1.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赴港澳台地区交换研修生项目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
  2.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赴港澳台地区研修交流协议书》申请人及其家长亲笔签名(附件2,一式2份)。
  3. 《学生声明》及《亲属声明》申请人及其家长亲笔签名(附件2,一式2份)。
  4. 《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申请表》(附件4,一式2份;请参考附件4《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申请表(填写范本)》)(须申请人亲笔签名)。
  5. 《2014报名参加大叶大学秋季班研修生名单汇整表》(附件5)。
  6. 2寸照片(6张及彩色电子扫描件)照片规格详见附件6

注:提交附件4-6材料时请用繁体字填写。

九、推荐名单提交:

    请相关学院根据通知精神和项目要求认真选拔学生并组织学生填写相关附件表格和准备有关材料于2014年4月10日前报送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wangling@upc.edu.cn。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的名额进行审查,确定最终人选。

十、联系人: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人:孙老师(86981558)王老师(86981930)

          教务处联系人:郑老师(86981303)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教务处

                                    2014年3月20日